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民失踪可以立案侦查吗?

  公民失踪可以立案侦查吗?
  
  一、公民失踪可以立案侦查吗?
  
  公民失踪可以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二、申请失踪程序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亲属或者是朋友在发现他人失踪之后,是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公安机关报案的,任何人都只能等待失踪24小时之后才能报案。若失踪是由于被拐卖等违法行为造成的,致使他人失踪的主体是会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谎报他人失踪者也会受到处罚。
  
  
总结:公民失踪可以立案侦查吗?一、公民失踪可以立案侦查吗?公民失踪可以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
      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是没有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


·诉前财产保全解除法律规定的情况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解除法律规定的情况有哪些?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条件是什么
      实践中,要是男女双方能够自愿离婚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在对离婚的相关事宜,如共同财产、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之后,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此时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条......


·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辞职是否赔偿?
      由于各种原因,现实中往往存在入职一个月就离职的现像。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的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辞职是否赔偿?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


·焦作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为多少
      关于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但是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上,会有一个参考依据,会要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此为标准向孩子支付必须的抚养费。如果您对孩子的抚......


·县级法院能判死刑吗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审理。县法院属于基层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


公民失踪可以立案侦查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