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结婚证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一、无结婚证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
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二、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结婚证那么双方就是属于同居的关系,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就可以按照共同的财产来进行分割,不是共同的那么个人的财产就可以不用拿出来分,但一般在法庭上给的处罚也会按照普通的纠纷来进行处理,不合法的婚姻就不会受到保护。
总结:一、无结婚证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吗?
一、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吗?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不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非法集资还可以拿回本金吗
非法集资行为一直以来都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人原则上来说属于参与人,不属于受害者,但不排除投资人也是因为被骗所为,从另一方面来说有属于受害者。至于能不能拿回本金还是......
·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正在不断地发展
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正在不断地发展,各种娱乐活动越来越多。打麻将是生活中许多市民喜欢的娱乐活动,但是其也有越出其娱乐范围之外的违法行为。那么,政策中打麻将违法新规定是什么呢?对于打麻将......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现实中,有的夫妻因为长时间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走向了离婚。但此时并不会因为夫妻分居就能解除婚姻关系,好需要满足分居离婚条件才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呢?我们......
·什么情况才叫聚众斗殴?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各项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各项行为,如果触犯法律也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您在日常生活中也都会遇到斗殴事件,那么什么情况才叫聚众斗殴?根据相关法律......
·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如果父亲离婚的话那么不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会遇到另外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
一、无结婚证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