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费在事故中是怎么进行计算的?
一、交通费在事故中是怎么进行计算的?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交通费
1.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1.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1.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2、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3、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4、关于正式票据。
正式票据是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包括正式发票、汽车票、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出租车发票以及过路费收据等。
二、交通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这一规定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交通费,但是,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的支出是因加害行为引起,处于损害的相当因果关系的范围之内,应当予以赔偿。在法律依据上,可把交通费归于“等费用”的范围内。
2、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交通费进行赔偿,在第三十七条明确了赔偿标准为“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日期:2004年4月30日 实施日期:2004年5月1日)废止。
3、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对交通费赔偿也作了规定,即“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下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此规定的交通费同上述行政法规规定的交通费赔偿有如下不同:
4.1在赔偿的计算上不再以实际必需的费用为限,而是转而规定对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这一点差异应当注意。实际必需的费用同实际发生的费用可能一致,但大多是情形下是不一致,对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赔偿,可以实现赔偿填补损失的真正功能。
4.2原先的行政法规规定的交通费赔偿标准都是“凭据支付”,缺乏详细的规定,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此作了细化,指出交通费赔偿以正式票据为凭,而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这就使得人民法院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交通费赔偿时,有了操作性更强的标准。
4.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交通费仅指受害人本人为治疗而支出的交通费以及受害人家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或医疗事故而支出的交通费用,没有包括必要的陪护人员陪同受害人前往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交通费。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交通费的范围的界定增加两点变化:
①在时间上,既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的交通费用,也包括后来转院的交通费;
②在人员上,既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也包括必要的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计算交通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这一点难谓恰当,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本条规定不局限于一个固定的数字,而是以与就医人数、次数相符合,以有关正式凭据确定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这种赔偿计算办法更符合现实情况,有利于对赔偿权利人的保护。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费对于我们受害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此类费用一般法律是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执法人员在处理的过程中就会按照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双方的纠纷,从而更快的把案件处理好。
总结:一、交通费在事故中是怎么进行计算的?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内容?
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内容?一、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对方酒驾死亡保险公司赔吗?
我们您都知道,尽管国家有关部门设立了酒驾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醉驾的现象还是频繁出现,我们在购买私家车时,都知道要购买交强险,保险意识较高的车主还会购买商业险,对方酒驾死亡保险公司......
·员工辞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员工若想要辞职,那么也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的,否则构成违法辞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辞职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员工辞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可能很多人都不......
·征地补偿费挪用有什么责任
征地补偿费挪用有什么责任一、征地补偿费挪用承担什么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什么是行政仲裁?行政仲裁有哪些
什么是行政仲裁?行政仲裁有哪些特征?一、行政仲裁解释指行政仲裁机构居间解决特定纠纷的活动。此刻该制度主要用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纠纷,行政仲裁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
·行为人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同样也是属于违
行为人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同样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即使不会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但是也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进行刑事拘留。那么您知道吸毒行政拘留有案底吗?请跟随我们......
一、交通费在事故中是怎么进行计算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