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老人的遗嘱给孙子有时间限制吗?

  一、老人的遗嘱给孙子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限制。孙子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爷爷有权把财产遗赠给孙子。孙子取得遗赠财产的所有权以后,如果还属于未成年,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虽有管理人的义务,但只能基于增加孙子利益的原则而为之,否则孙子可以不同意监护人的任何处分行为,包括使用诉讼手段。
  
  二、爷爷的遗产能直接给孙子吗
  
  《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嘱怎么样有效?
  
  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一是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亦即具有遗嘱能力。
  
  二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也就是要求最终由遗嘱表现出来的内容与立遗嘱人内心关于财产及相关事务处分的想法相一致。
  
  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如果遗嘱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包括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遗嘱就是无效遗嘱。如果遗嘱的内容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则应按有效的部分进行财产分割。
  
  四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公民可以采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六种形式之一订立遗嘱。否则,即使内容合法,遗嘱也会因形式不合法而归于无效。
  
  四、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
  
  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的继承方式有两种,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一般来说,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即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有效遗嘱时,要优先适用遗嘱对遗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遗嘱或者是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无效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由法定继承人对遗产进行分割。
  
  
总结:一、老人的遗嘱给孙子有时间限制吗?没有时间限制。孙子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爷爷有权把财产遗赠给孙子。孙子取得遗赠财产的所有权以后,如果还属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于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几年?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几年?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


·上班期间挨打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挨打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被打存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能性。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职责被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三)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为维......


·罚款罚金属于什么责任?
      罚款罚金属于什么责任?一、罚款罚金属于什么责任?罚款罚金是刑罚处罚的一种,也属于追究刑事责任。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


·一、交通事故造成手腕骨折保险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造成手腕骨折保险赔偿多少?一般赔偿几万元左右,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


·车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车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也会被认......


·三方协议中约定关于校招违约金的条款是有效的吗?
      三方协议中约定关于校招违约金的条款是有效的吗?有效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


一、老人的遗嘱给孙子有时间限制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