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有哪些情况
一、援助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有哪些情况
《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二、法律援助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我国的司法部门也会调查这类人员的背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办理。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办理。委托的律师也应积极的调查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这类案件进行公平、公证、合法的进行办理。
总结:一、援助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有哪些情况《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什么
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什么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
·子女探视权能带走孩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子女探视权能带走孩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
·在我国抵押出他项权证是否可以?
持有他项权证就代表着对房屋也是有处置的权利的,一般他项权证都是债务人在第一时间把归属于自己的不动产的相关处置权利抵押给了借款机构,但是不排除有些借款机构可能想要再把客户放在自己这里......
·债务人豁免职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很多濒临倒闭的企业,不可能轻轻松松的宣布破产债务关系也就随之结束了。这种濒临倒闭的企业一般情况下对外还是欠有一部分的债务的,那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人当然就成为了债务人。在我国相关......
·拆迁纠纷可以分哪些步骤提起诉讼?
拆迁纠纷可以分哪些步骤提起诉讼?房屋动迁也是现在时有会发生的事情,关于房屋动迁其实蛮复杂的,比商品房要麻烦许多,由于房屋动迁有限制时间和执行时间的规定,所以很容易产生房屋动迁纠纷......
·怀孕辞退但提前一个月通知有赔偿金吗
怀孕辞退但提前一个月通知有赔偿金吗?怀孕辞退提前一个月通知也需要支付赔偿金,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援助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有哪些情况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