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工伤认定书会不认定工伤吗?

  一、工伤认定书会不认定工伤吗?
  
  1、劳动行政部门会在受理之后经过多方认定和调查之后出具工伤认定书来认定是否是工伤,因此也会出现工伤认定书不认定工伤的情况出现。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3、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书复议和诉讼流程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任何的工伤认定都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当事人和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提起工伤认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论,而不是所有的工伤认定书一定会认定为当事人为工伤,一旦不认定或者是对认定的结果有疑问或者是不服的,都可以提出行政的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但是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同时注意要实事求是,不可提供虚假证明,否则得不偿失,必要时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总结:一、工伤认定书会不认定工伤吗?1、劳动行政部门会在受理之后经过多方认定和调查之后出具工伤认定书来认定是否是工伤,因此也会出现工伤认定书不认定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绿化工程质量回访措施有哪些?
      绿化工程质量回访措施有哪些?我们平时在花园里看到的各种花坛以及园林都是专业公司承建的绿化工程,而既然绿化工程也在工程种类之内就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质量标准的规定。一般来说后期的绿化工......


·作为一种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具有有价性、物权性、无
      作为一种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具有有价性、物权性、无因性、要式性等特点。金融票据的上述特点使得违法犯罪分子出于贪利目的而想方设法利用票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骗取他人财物......


·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宣判?
      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宣判?1、民事案件:如中院是第一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常见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常见行为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常见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以下行为均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以高额付息方式吸收不特定公众“存......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产之前,父母可以听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子女,或者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这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1、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


·老年人再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老年人再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异时候一人一半权益。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前提,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


一、工伤认定书会不认定工伤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