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政府可以收回吗?

  一、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政府可以收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如果确定使用权的,可以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宅基地是国家分给农民的保障性用地,但是,但是宅基地也不是分到农民手中,就会永远归农民使用,法律也规定了一些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主要有下面一些情况: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
  
  2、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比如,在宅基地上开建工厂,或者把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等等情况,都是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比如,农民搬家了,在另外地方得到了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收回了。
  
  4、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也会被收回。
  
  5、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
  
  6、房屋拆迁两年以上,不建新房的,也会被收回。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综上所述,农民申请到宅基地后,应该尽快的盖房,不能长期不用,对于多年都没用,闲置的宅基地,政府部门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另外,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农民去世等,都可以将宅基地回收。对于闲置情况下回收宅基地的,政府不给补偿。
  
  
总结:一、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政府可以收回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如果确定使用权的,可以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其中针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一般只能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同时还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


·杭州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某些工作领域的工作是比较危险的,即使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十分小心谨慎,工伤的发生也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的事情。我们知道,发生工伤后,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是需要做工伤鉴定的,工伤鉴定之后决......


·外地人北京买房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实际中,很多人在北京奋斗多年,生活基本稳定下来后,一般都会选择留在北京,并且买房安家落户,但是由于自身是外地人,户口不在北京,买房就会受到相关政策的影响,那么,外地人北京买房资格是......


·偷电盗窃罪是否受我国法律的支持
      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用电的时候,需要向国家交纳相应的电费。正是因为如此,在生活当中就开始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电来做一些不正常的勾当。为了能够使自己少交一些电费,在生活当中通过各种各......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的区别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的区别在于哪些有的时候国家其实比较提倡同一类型的公司百花齐放的,因为只有这样,我国消费者才能够在同一类型当中选择出质量更好的。但是也因为这样,才导致同一行业......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婚姻法》:第......


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政府可以收回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