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一、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在实践中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最为重要的是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征收土地,是属于违法的,征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二、农村征地补偿对象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必须要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征收土地,是属于违法的,征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对于相关征地补偿的标准也应当向社会进行公开,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总结: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一、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在实践中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最为重要的是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征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工程的施工都会存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发包方与承包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一般来说,装修房屋的承包施工方多数为个人。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房屋所有人与施......
·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一、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发短信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
·闯进家门口是私闯民宅吗
闯进家门口是私闯民宅吗?如果没有进入家里面就不算是私闯民宅,如果已经强行进入了自己院子当中,就算是私闯民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
·生产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生产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生产劣药罪的犯罪构成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
·土地使用证掉了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掉了怎么补办?不管是我们的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会有土地使用证,对于农村是根据其人数使用情况对土地进行平均分配,那么如果当我们在携带的过程中不慎丢失,而我们却又会在关键的时......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一、遗产民法典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依据......
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