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丢失劳动合同补办是否受限制?
一、丢失劳动合同补办是否受限制?1、补办劳动合同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劳动合同丢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事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明确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三、不签劳动合同的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其实补办劳动合同也没有必要通过仲裁获国家有关部门的介入才能完成,劳资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矛盾,即便是有矛盾,也不应该不给员工补办劳动合同。只不过,在劳动合同不小心丢失之后我们还是应该抓紧时间补办一下的,不要认为权益不受影响就不当回事。
总结:一、丢失劳动合同补办是否受限制?1、补办劳动合同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子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公司注销的条件,只有......
·一、公民买房子都有哪些费用?
一、公民买房子都有哪些费用?公民买房子的费用主要包括房屋契税、住房维修基金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印花税以及相关的工本费。1.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
·2023精神病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负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期限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期限是什么?期限应当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处理,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
·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有哪些
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劳动纠纷当中,出现的频率是比较高的。虽然两者在劳动纠纷当中都是要赔偿一定的金额给员工的,但是在责任认定方面却是有很大的区别,因为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还......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南康镇、营盘镇、兴港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56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
一、丢失劳动合同补办是否受限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