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赠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遗赠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
  
  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
  
  遗赠通常以立遗嘱形式设立,因此,遗赠有效的条件就是遗嘱有效须具备的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二、遗赠行为能不能撤销
  
  遗赠的本质就是遗嘱,公民有权立遗嘱,同样也有权变更和撤销遗嘱,因此,公民可以撤销遗赠。
  
  不过,变更撤销遗嘱应按照原来订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其中,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用其他方式不能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不是一回事,虽然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
  
  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遗赠是无偿的行为。
  
  5、《民法典》中关于受遗赠人以及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
  
  咋一看,遗赠其实与遗嘱有点类似,而在生效的条件要求上,也能体现这点。要知道,在遗赠的时候,需要受遗赠人在规定时间内,明确表示自己是否接受遗赠,因为遗赠本身也是双务合同的一种,若没有作出明确表示或者超过了规定期限的话,则遗赠可能就得不到执行。
  
  
总结:遗赠生效要件包括哪些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是特定的社会群体,由于私募基金投资关于这投资人的利益,故而私募基金单位对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的资质要求是比较高的,只有拥有相应资格的人......


·买卖合同纠纷败诉会被拉黑吗
      如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以下行为的,会被拉入失信人员名单:(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


·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补贴吗
      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补贴吗?员工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十分关注合同当中关于薪酬的条款,包括工资、补贴和奖金等。很多人发现,自己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中只有关于基本工资的条款。对......


·留置权的产生要件包括哪些?
      留置权的产生要件包括哪些?一、留置权的产生要件包括哪些?1、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为债务人的动产依现行我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占有的应为债务人的财产。这里的“债务人的财......


·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怎么办?
      一、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怎么办?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


·公司注销前债权债务该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前债权债务该怎么处理?如果一个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了,或者由于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以及公司内部分立解散等原因被注销了,但是在公司被注销前,存在一些债权债务......


遗赠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