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什么?

  一、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什么?
  
  1、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一:
  
  试用期辞退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具体表现为:
  
  1,依据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要辞退员工前提是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合法,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2,依据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2、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二:
  
  严重违纪员工的辞退。
  
  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员工,注意以下要点:
  
  首先应有规章制度作为依据,需要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作出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这种定义和列举同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人之常情。
  
  员工是否违纪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企业在处理员工违纪事件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否则会面临败诉的法律风险。此外,企业还应事先将辞退的理由通知工会,通知员工本人,否则将可能导致辞退永远没有结果,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3、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的辞退。
  
  依此条辞退员工,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严重失职;
  
  二是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失。
  
  4、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四:
  
  违法兼职员工的辞退。
  
  辞退兼职的员工,限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一、员工兼职的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二、员工兼职的行为,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5、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五:
  
  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员工的辞退。
  
  法律未对“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作出明确规定,建议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定义或者具体列举“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以避免或者降低败诉的法律风险。
  
  6、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六:
  
  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建议企业要搞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概念,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7、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七:
  
  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8、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八:
  
  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二、企业辞退的原则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当员工没有符合企业的条件和标准时也是可以将员工进行辞退的,那么在进行辞退时也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双方进行协商决定的,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标准也是不可以随意的进行辞退,如果随意的辞退员工员工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权。
  
  
总结:一、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什么?1、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一:试用期辞退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具体表现为:1,依据劳动合同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离婚女方要财产怎么分配?
      一、离婚女方要财产怎么分配?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夫妻共......


·乙方一次性给付给甲方 万元
      乙方一次性给付给甲方万元,此款为先前双方购买小区房产时甲方借给乙方之房款。二、双方位于小区的房产归于乙方名下,甲方自愿放弃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三、乙方将房屋内......


·被刑事拘留多久就可以见律师
      被刑事拘留多久就可以见律师?我国的《刑诉法》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利聘请律师。律师到公安机关申请批准,可以会见嫌疑人,了解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怎么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


·有了护照怎么签证办理?
      有了护照怎么签证办理?一、有了护照怎么签证办理?不同国家,对旅游签证所需材料会有些许不同。例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这三个国家,必选(3选1即可,如有能力也可多提供):A、近半年......


·唐山工伤认定到什么地方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意外,很多人都不知道遇到意外后的工伤认定在哪做,那么唐山工伤认定到什么地方呢?其实法律早有规定,在唐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可以进行鉴定。详细内容......


一、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