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谎称被侵害是假想防卫吗?

  谎称被侵害是假想防卫吗?当事人谎称自己被侵害,其实并没有发生这样情况,只是当事人自己想象的,基于此采取的自卫行为应该是假想防卫,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下面就是假想防卫的构成要件: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是假想防卫在主观上的必备条件。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如果行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经到来,另一方面却不是出于防卫意图实施反击,而是意图加害对方,并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对此,应作为一种故意犯罪对待而非假想防卫。3、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结果条件。由于行为人误将他人行为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因而作出错误的防卫反击,进而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后果的产生。二、哪些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可以采取行为反抗,在正当防卫内范围内当事人不担责。而人身伤害事件发生,报案后,当事人谎称被侵害而实际没有发生的,属于个人主观臆想,这是假想防卫,给对方造成是伤害,当事人要承担民事赔偿。
  
  
  
总结:谎称被侵害是假想防卫吗?当事人谎称自己被侵害,其实并没有发生这样情况,只是当事人自己想象的,基于此采取的自卫行为应该是假想防卫,要承担一定法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果离婚房屋能过户过贷吗?
      如果离婚房屋能过户过贷吗?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


·轻伤下怎么给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对应阶段的的机关提出。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


·没签合同试用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没签合同试用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试用期怀孕女职工可以辞退,但是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这种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没有经济......


·一、起诉增加抚养费的频率有无限制?
      一、起诉增加抚养费的频率有无限制?在时间上有没有间隔限制,根据实际需要与实际生活水平的变化,可以随时提起诉讼。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


·武汉醉驾车祸
      武汉醉驾车祸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驶。对有饮酒驾......


·发生医疗责任纠纷找谁?
      1、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患者可以找医院协商,指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或者过错行为,看医院如何解释,假如医院无法给出合理的理由,并且也不想进行沟通或者协商的,那么患者可以放弃......


谎称被侵害是假想防卫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