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在《民法典》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2、合同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3、未规定有效期的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如果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一致的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就此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根据合同类型查询相关法律,看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法律对于特定合同在合同没有规定有效期时会有明文规定,此时按法律规定便可。倘若法律也没有规定,那么则依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惯例确定,也就是一般有效期为长时间则为多长时间。二、合同终止时间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表明合同终止时间,那么合同是否终止主要按以下几种标准判断:1.在一般意义上,合同的是否终止往往取决于合同上约定的义务是否完成。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对方当事人同时明确表示不用履行合同义务的,在双方同意后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无意或故意行为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关系同时要求另一方赔偿;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当时终止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明确认定,并就双方的争议情况进行协商,最终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可以合法的签订合同,具体情况下,合同的有效时间也应当由双方认定,一般情况下,随着合同义务的消失,其履行期限也届满。
  
  
  
总结:合同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旅游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
      旅游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一、旅游纠纷怎么处理根据相关法律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兰州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兰州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1、一般来说,没有贵重财产分割的话,3000块够请一次律师;要是要分割贵重财产,比如房子的话,那免不了好几万。看你们有多少共同财产,我们这边律师费最少是1200(代......


·预查封的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预查封的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一、预查封的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预查封的房屋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如果没有告知当事人这套房屋可能被法院查封,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结婚礼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在我国
      结婚礼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


·有限公司股东有哪些权利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


·累犯解释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任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在实际社会中会遇到多次触犯一种法律的情况,也就是在犯罪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之后在一定期限内再次触犯先前触犯的法律,这种......


合同在《民法典》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