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遗嘱将来预期财产的部分是否有效?

  一、遗嘱将来预期财产的部分是否有效?
  
  1、遗嘱将来预期财产的部分一般是无效的,对预期财产不可以立遗嘱,因为预期财产只是一种预测,可能是盈利也有可能是亏损,是不确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只能对自己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立遗嘱。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产继承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立遗嘱这件事情看上去简单,但有些人写的遗嘱在百年之后却被法院判定为无效,这就是因为当初写遗嘱的时候没有任何的法律常识,遗嘱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是按照个人的意愿来写的,但个人的意愿也要建立在法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
  
  
总结:一、遗嘱将来预期财产的部分是否有效?1、遗嘱将来预期财产的部分一般是无效的,对预期财产不可以立遗嘱,因为预期财产只是一种预测,可能是盈利也有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但是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这事儿可难倒了债权人。在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如果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的......


·工程招标投标具有哪些特征?
      (1)工程招投标行为主体的经济性。工程招投标中最重要的两个行为主体就是招标人和投标人。招标人的最大和最终利益是期望在未来能获得一个符合功能要求的建设工程产品。因此,他招标的目的是选择到......


·撞车交强险赔偿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撞车交强险赔偿的最高额度是多少?如今您应该不会不知道在买汽车的时候是必须要购买交强险的这样的一个常识的吧,所以汽车交强险跟其他商业保险的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是国家通过法律制度作保障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上市公司发行一般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


·打耳光算故意伤害罪吗
      不是。人打耳光是人身损害。被人辱骂侮辱人格是人身伤害。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


一、遗嘱将来预期财产的部分是否有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