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保修合同签订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保修合同签订的内容有哪些?①注明保修基金业主有权留取相当于装修工程总款5%左右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期之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业主才将保修基金退还给装修公司。②明晰保修义务和赔偿责任在签订合同时,还要在合同里明确,装修施工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③装修质量问题责任鉴定为防止出现责任难定的情况,有条件的业主可以请第三方相关单位出具鉴定结果以明晰责任,判断责任方。④修复项需重新验收再延长保修期在房屋某一项目出现问题的时候,通知装修公司修复好了,但在保修期后不久又出现这种问题,而装修公司可能就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为业主免费保修。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业主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和装修公司协商好,明确规定保修期内产生质量问题的项目维修之后重新验收,并于重新验收之日起再延长保修期。⑤保修期满后房屋问题的解决二、如何签订合同保修条款?虽然说建设部有这样一个强制性规定在,但是规定的内容并不是很详细,因此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合同里一定不能忽视保修条款。保修条款应该对具体的保修项目时间进行细分。有的装修公司的一些保修服务时间就比国家规定的长,而这些都需要在合同里面体现出来。在装修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业主应该向装修公司索取装修质量保修单。保修单上一般会表明装修工程的竣工日期、验收日期、保修日期、保修记录,以及一些具体装修问题的责任认定等内容。业主拿到保修单后,需要好好保管,以备所需。房屋在出售后,也面临着保修的相关情况,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必须要对房屋保险的情况进行说明,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相关行政部门有非常规范的房屋保修合同的签订内容。
  
  
  
总结:房屋保修合同签订的内容有哪些?①注明保修基金业主有权留取相当于装修工程总款5%左右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期之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证件是买房必须查看的
      什么证件是买房必须查看的(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


·养老保险要不要补缴
      现在的社会老年人越来越多,年纪大了没有赚钱的能力,所以他们都会在年轻的时候给自己交一份保险,交上钱之后等到老的时候就会给他们开工资,这是对他们自己的一份保障。在交钱的过程中可能会因......


·团伙诈骗犯罪如何认定?
      团伙诈骗犯罪如何认定?一、团伙诈骗犯罪如何认定第一,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


·一、抚养费能要工资的一半吗?
      一、抚养费能要工资的一半吗?抚养费不能要工资的一半,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一、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法定代表人......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如果遇到了离婚案件的话,律师在收取费用的时候有两个不同的标准。第一个,在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时候,会按照一半案件进行收费:按照案件类别,可分为民事案件,费用在一......


房屋保修合同签订的内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