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

  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不合法。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二、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分公司的法律性质定性为非法人,但是可以从事民事活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48条和《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0条第(5)项的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公司参加诉讼,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在公司治理中,由于工作和业务的需要,经常会在注册地外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法律性质定性为非法人,但是可以从事民事活动。《公司法》第1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事诉讼法》第48条、《最高人民法院》第40条第(5)项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公司法》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矛盾,《公司法》解决的是实体民事责任的最终承担问题,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又有自己的财产,可以独立参加民事诉讼,以方便诉讼。当然,分公司参加诉讼,但是最终的民事权利义务实际上由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和承担。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一般和社保两者都是需要同一家公司来进行处理,如果两者分离的话,那么就会产生很大的风险,也会很容易引起劳动的纠纷,所以,分公司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要与总公司和劳动者协商好,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总结: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不合法。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社会保险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打架伤人法律处理是怎样的?
      打架伤人法律处理是怎样的?打架的情况在我们身边可能并不少见,但是轻重程度不一样的打架在法律上也随之有着不一样的处理规定,因为只要是涉及到人身的纠纷就只能通过让法律的介入才能得到最......


·通常来说,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
      通常来说,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还处在试用阶段的情形。转正则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因此,入职和转正在很多方面都......


·法院如何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难以维系的,在离婚时常常会因为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最后只能通过去法院诉讼解决问题。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呢?若在离婚的时候没有对孩子......


·推翻工伤认定决定的方式有哪些?
      在钢厂、冶炼厂生产车间劳动的工人,有时候会遇到安全事故导致受伤。伤情不严重的话,工人应当尽快的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当然,工人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可以对此表示异议,工伤认定的结果也是......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


·一、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怎么办?
      一、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怎么办?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不会获得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