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之后,尚未履行完毕或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三种情况。
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要符合以下原则:
1、被解除的必须是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的劳动合同必须是在签订生效之后,未履行完毕之前。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必须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根据上述规定看,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依照该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职员若是在试用期就被辞退,一般是由于其本就不适应被工作,并且单位在辞退时并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给该职员。但是若在入职前约定,不管是正式入职,还是在试用期内,非职员本身的因素离职就可以得到补偿,那么在试用期被辞退的职员,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的。
总结: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酒驾事故第二天报保险是否可以?
酒驾事故第二天报保险是否可以?酒驾后第二天报保险是不可以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醉酒驾驶属于免赔事项。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跨省交通违章交罚金应如何处理?
现如今我们鼓励“想走就走”,因此去外省时,许多人会选择驾车出行,但也往往因为对路况不熟悉出现交通违章行为。回到原省收到罚单才知道自己在异地违章,而很多人面对跨省交通违章交罚金不知如......
·起诉行政不作为的期限规定是什么?
起诉行政不作为的期限规定是什么?起诉行政不作为的期限规定是:期限一般是两个月。《行政诉讼法》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
·私募基金认购确认书是什么样的?
私募基金认购确认书是什么样的?一、什么是私募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是指在国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其方式基本几种,一是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
·一、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合法?
一、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合法?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合法,根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在从现场调查处理交通安全事故之时的日期开始10天之内制定作出道......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签订合同是比较常见的事项之一了,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双方都会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存在着一定的抗辩权。那么,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包括哪些?实际上在法律当中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