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吗?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得的收益应依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需要明确的是,分公司虽然有独立的运营权和经营权,但并不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具体情况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来进行办理,如果分公司私自签订合同,则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总公司可以依法追究分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
总结: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民事诉讼中的打官司技巧
民事诉讼中的打官司技巧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愿意选择诉讼。但是当诉讼成为唯一的选择时,我们也应该知道一些打官司的技巧。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打官司技巧的相关知识......
·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连带职责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职责准则,其目的在于补偿救助,加剧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职责,有效地确保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职责确保期限一般指为确保的期间是确保职责的存续......
·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
·一、工作人员加班费申请书怎么写?
一、工作人员加班费申请书怎么写?尊敬的领导:上月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离婚房产转给未成年儿女可以吗?
随着离婚率的逐步增高,由离婚而产生的关于房产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儿女,且子女未成年。那么,离婚房产转给未成年儿女可以吗?将离婚房产转移给子女的办理的流程又是什么呢?我......
·一、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情形有什么?
一、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情形有什么?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情形主要分为4类,这些财产归一方所有,不再平分。具体如下:1、婚后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离婚后属于出资人......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