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量刑标准是,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犯罪中止指什么?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
  
  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
  
  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三、犯罪中止的种类有哪些?
  
  (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
  
  3、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杀人等。
  
  (二)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诈骗的财产只要达到了三千以上,那么人民法院就能以诈骗罪对其进行定罪量刑,处三年以下的刑事处罚,如果行为人诈骗的数额巨大或者是在诈骗时还存在其他犯罪行为的,就应当进行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的。
  
  
总结: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一、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量刑标准是,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基金公司法人要基金证是否有规定
      基金公司法人要基金证是否有规定购买基金现在也成为我国普通公民一种比较热门的投资理财手段,现在除了银行可以买基金以外,各种各样的基金公司也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设立。如果要创办基金公司......


·有些人在醉酒后会孤注一掷的选择驾车
      有些人在醉酒后会孤注一掷的选择驾车,在喝醉的情况下,脑子的意志又不清醒,就会产生许多的危害,其中经常发生的就是交通事故。那么,醉驾者如果在一起交通事故前,将会如何处罚,交通部门又会......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进行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随着社会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进行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的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有些人酒后驾车,我国的法律对于酒后驾车管理比较严格......


·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自己的房屋可以进行处分,包括转让,租赁等等。由于我国的不动产管理中对于转让房屋的行为规定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转让房屋必须在法定机构进行过户登记,那么房屋过户流程......


·把人撞骨折了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把人撞骨折了要不要负刑事责任?1、如果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以上,则违反了《刑法》的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


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