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加班费给倒休合法吗?
不给加班费给倒休合法吗?加班调休可以不给加班费,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据此可知,如果单位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费。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强迫员工加班。《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又不给调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就调休情况进行认定,用人单位在对调休的情况进行认定时,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就调休的时间进行确定。
总结:不给加班费给倒休合法吗?加班调休可以不给加班费,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行政拘留执行期限怎么计算
行政拘留执行期限怎么计算?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比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2017年1月1日执行拘留,从1日到2日为一天,这样到1月11日执行完毕,1月11日出来。......
·一、交通事故赔偿双方签字之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双方签字之后还可以起诉吗?签字以后满足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起诉。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公司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1、新住所的房屋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
·西安商标注册费用及流程
西安商标注册费用及流程一、商标注册费用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标准,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
·白血病适合羁押吗
白血病适合羁押吗不适合。不宜羁押的三十种病情: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
不给加班费给倒休合法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