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
一、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
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
一、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
可以。基于同一诉讼标的而变更诉讼请求的(如变更金额),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之,应重新申请劳动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仲裁的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规定为: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其实诉讼的级别要比仲裁稍微高一些,按照我国的行政和司法管理体制来看,通常情况下遇到什么问题如果有高级别的部门来管理的话,在管理过程当中不可能再由低级别单位同时插手了。意思就是,在没有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可以先申请仲裁。
总结: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一、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可以。基于同一诉讼标的而变更诉讼请求的(如变更金额),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之,应重新申请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交通事故颈椎手术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颈椎手术费由谁承担?交通事故颈椎手术费由全责方或主要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
·拘留与批捕有什么区别?
一、拘留与批捕有什么区别?1、适用条件不同(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
·过失杀人罪如何量刑处罚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直接说成是过失杀人罪,但这并非是《刑法》中规定的具体罪名,如果要讲究准确性的话,最好是还是说成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属于过失性犯罪,自然在量刑处......
·二脚趾截肢几级伤残
二脚趾截肢应构成九至十级工伤伤残。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
·签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签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生活中,相信您都听说过空头支票这个词,那么你是否知道什么是空头支票呢?而要是当事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又是怎样的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
·在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
在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1、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
一、已诉讼标的物可否进行仲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