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赔偿情形是什么?

  一、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赔偿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情况下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培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员工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综上所述,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双方都有解除的权利,员工离职在两种情况下需要支付赔偿,承担违约责任。单位为其培训技能而约定服务期的,或者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除了这些情况,员工只要提前通知到单位,离职是自己的自由。
  
  
  
总结:一、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赔偿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害,有多种途径进行解决,可以向不同的部门投诉:1.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申请仲裁。一般企业商业秘密在进行商业活动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他人知晓,其侵权者涉及合作的另一方,......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起的起始时间与条件?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起的起始时间与条件??????民事诉讼一般是发生在普通的公民和公民之间,和其他主体之间,因为一些问题的误会或者是意见不一致造成的纠纷和矛盾提起的诉讼的,当然作为诉讼的......


·登记结婚需要离婚协议书么
      登记结婚需要离婚协议书么一、登记结婚需要离婚协议书么不用,拿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二、登记结婚的办理程序是什么?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


·离婚异地孩子抚养费标准
      近年来,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导致了单亲家庭的孩子越来越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缺少父母双方的陪伴。夫妻双方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可以自行协商,也可由法院进行判......


·离婚后孩子还能继承财产吗?
      离婚后孩子还能继承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一、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


一、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赔偿情形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