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如何来写?

  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如何来写? 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
  发 包 人: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
  4、结构类型:底层为框架结构、地上6+1层为砖混结构。
  5、设计单位:________
  6、监理单位: 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外墙面砖改为外墙漆
  2、 客厅推拉门取消
  3、本工程为满七层,结构找坡
  4、楼梯踏步为水泥砂浆面清光
  5、外墙40 × 40 深灰色栅格取消
  6、厨房与阳台之间门带窗(MC-2324)取消,阳台改为封闭式厨房。
  7、其余均按原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记)
  1、竣工日期
  2、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____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双方协商价计算;本工程为垫款主体二层,二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给乙方,主体五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给乙方,主体七层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内、外装修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的12%,滞留3%作保质、保修金,等到保质、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
  1、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本补充协议系《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5、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合同代表: 签定合同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过今天我们为您讲解的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相信您就很清楚的明白了,建筑工程细节颇多有的时候一份合同上面不是可以很完善的呈现出双方的意见和协议,这个时候就是很需要这种补充协议来完善合同。
总结: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如何来写?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发包人: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2023年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
      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用人单位录(使)用劳动者,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


·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主体是谁
      征收土地的主体是谁现在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对工程约定的各项内容已经完成,而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针对其中的工程施工质量、规划等进行验收......


·怎么对挪用资金罪主体身份认定
      怎么对挪用资金罪主体身份认定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


·出版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吗?
      出版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对吗?出版合同的债权可以转让,其没有在限制范围内。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


·驾驶人员闯黄灯会被拍到吗?
      驾驶人员闯黄灯会被拍到吗?闯黄灯不会被拍,在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因此,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


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如何来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