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资格由谁授权?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资格由谁授权?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分公司有哪些特点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需要明确的是,分公司在生产经营时,与总公司可以独立进行,但对于相关行政管理事项必须由总公司作出授权,特别是签订相关合同的情况,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并不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作出决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总结: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资格由谁授权?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自己的公司股权可以买卖吗
可以,但是有限制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房屋产品质量纠纷怎么打官司
房屋产品质量纠纷怎么打官司一、房屋产品质量纠纷怎么打官司第一步:确认被告第二步:书写民事诉讼状第三步: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第四步:举证第五步:开庭第六步:开庭审理。依次进行核实双方......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断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断是怎么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有相应规定,诉讼时效对于上诉当事人双方来说,关系到他们能否提起......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什么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
·发现被诈赌报警怎么处理
视具体情况而定。诈骗的本质在于,采用虚构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而自愿交付财产,炸赌属于诈骗行为。如果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的,构成诈骗罪,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资格由谁授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