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贵州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各种交通法一年比一年完善,国家也在不断加强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但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旧存在。对于这些交通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损伤,我们在感到悲痛的同时也必须给予赔偿保护,我们在此为各位总结贵州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 10%;
  二级伤残 9%;
  三级伤残 8%;
  四级伤残 7%;
  五级伤残 6%;
  六级伤残 5%;
  七级伤残 4%;
  八级伤残 3%;
  九级伤残 2%;
  十级伤残 1%
  二级基数×年限×90%
  三级基数×年限×80%
  四级基数×年限×70%
  五级基数×年限×60%
  六级基数×年限×50%
  七级基数×年限×40%
  八级基数×年限×30%
  九级基数×年限×20%
  十级基数×年限×10%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一、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十二、定残后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十三、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四、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五、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贵州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的回答总结。主要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十五的方面解释。希望可以为各位提供一些参考。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在开车行驶时,一定要遵循交通安全,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总结:虽然各种交通法一年比一年完善,国家也在不断加强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但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旧存在。对于这些交通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损伤,我们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网贷逾期会牵扯刑事责任吗
      网贷逾期会牵扯刑事责任吗网贷逾期的话,属于民事合同关系,起诉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法院裁定你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涉嫌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工伤认定决定书
      什么是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流程需要的材料之一就是工伤认定书,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是外商独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


·学历档案可以造假吗
      学历档案不可以造假。《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如遇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如遇一房多卖如何处理?及时向法院起诉,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大多数是由于买卖双方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这期间,原房主又将房子卖给了其他人。一房多卖在多份合同均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赔偿金是多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赔偿金是多少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赔偿金是多少?(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


贵州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