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特大交通事故是什么?江西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为您敲响了警钟,注意行车安全。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汽车成为了大多数人的代步工具。当然开车在外或多或少会遇上一些可大可小的交通事故。那么当我们遇上江西特大交通事故时该如何应对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身利益呢?下面就让我们给你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其中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江西特大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事故报告单位在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五、违反本规定有下例行为之一者,特大事故调查组可建成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合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特大事故调查组询问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通过对江西特大交通事故的介绍相信您都对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普通交通事故的方式也很类似。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一定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打电话报警让交警来处理。同时寻找目击证人,及时记住肇事者的个人特征和车牌号,为受害者未来维权留下证据。
总结: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为您敲响了警钟,注意行车安全。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汽车成为了大多数人的代步工具。当然开车在外或多或少会遇上一些可大可小的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离婚案件中,房屋过户是首要问题,在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准备法律材料。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在过户过程中双方进行协议,应尽早办理,拖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对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会先做好准备工作,例如准备好工具、探好路线等等,这些一般都是认为是犯罪预备行为的,此时不能成立犯罪既遂,而在犯罪着手之后才会成立既遂。那实践中该如何对犯罪预备行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


·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说大多数的刑事案件撤案的时候不是以原告方本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可能就算被告方也在私下里和原告进行了各种调解,可已经起诉的刑事案件是没有办法随随便便就能够撤诉的。所以有的时候当事人......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有借条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有借条?1、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2、申请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特大交通事故是什么?江西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