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确定了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

  确定了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如果事情确实是法院更改开庭时间,可以持立案通知书及缴费单据,向该法院监督部门或者院长信箱反映。如果没有答复,也可以向检察院民事审判监督科反映。二、法院开庭的时间是怎么通知当事人的?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法院在确定开庭时间的时候,一方面是要严格在相关诉讼法中的规定下确定,另一方面也要实际考虑到自身案件的排期问题。而确定好了开庭时间之后,就应当通过传票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实践中通知当事人的时间往往是在开庭时间之前的三天。
  
  
  
总结:确定了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工伤待遇的变化和停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工伤待遇的变化和停止的情形包括哪些?工伤待遇的变化和停止的情形包括:(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二、工伤保险责任谁......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后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后,在出险法定或者是约定的情形之后,民事主体可以提出解除的请求,若不是由于劳动者本人的缘故导致的劳动关系解除,是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


·公司偷税漏税罚款交了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公司偷税漏税罚款交了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以下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2、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3、......


·保证金存款和非保证金存款有什么不同
      保证金存款和非保证金存款有什么不同一、保证金存款和非保证金存款有什么不同保证金存款,是金融机构为客户出具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或提供资金融通后,按约履行相关义务,而与其约定将一定数......


·审理过程中多个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吗?
      审理过程中多个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吗?1、一般情况下,是否可以合并起诉应当经过法院同意,如法院同意则可行。但实务中,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同意多份买卖合同合并在一个案件中起诉,法院均要求一......


·太和县最新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机构,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征收当地职员依法获得的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征地工作落实之前,需要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方案,制定既定的补偿规定,太和县最新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各地的补偿方......


确定了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