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及效力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及效力有哪些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就是一个证据的效力。因为通事故认定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事故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而交通事故各方对事故损失的赔偿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相应的处罚的确定,都要依据事故责任来确定,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一个相当关键的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体系,内容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可见,该条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1)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2)机动车之间适用过错责任;(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适用无过错责任。由此可见,将机动车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确定为无过错责任,重新纳入法律轨道,与《民法通则》第123条之规定相辅相成,顺应了历史和当代世界各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立法的发展潮流和方向。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有关证据的证明所以自己的应对不同情况下的性质以及效力,毕竟此类事情涉及较多的利益人,一旦自己处理不当,不仅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责任追究可能会比较严重,自己就会受到处罚,所以自己需要积极面对。
  
  
  
总结: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及效力有哪些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也取消了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终止条件的规定,只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定终止。《......


·庭后提交的辩护词有用吗?
      庭后提交的辩护词有用吗?一、庭后提交的辩护词有用吗?有用的,在法院开庭后再补充辩护词的,主要的原因是在庭审中所表达的辩护意见不够全面,或辩护意见比较零散,所以在庭审后再行提交一份......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会立案?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会立案?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


·年轻人加盟上当如何维权?
      年轻人加盟上当如何维权?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骗子用只要加盟某个品牌就会带来巨大利益为由欺骗那些想要通过加盟创业的年轻人,很多年轻人没有经验且急于求成就很容易上当。但是上当之后不代表......


·交通事故出院后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出院后流程是怎样的?车祸出院后理赔流程是什么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


·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
      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及效力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