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案件审查起诉期是指什么?

  一、审查起诉期是指什么?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进行审查起诉的时限要求是: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受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的规定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申请,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综上所述,审查起诉期限都是由司法机关来确定的,但是也会有一个时间的上限,而具体的审查起诉会根据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和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如果案件中犯罪事实重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一般都是会对案件进行演唱审查起诉期限的。
  
  
  
总结:一、审查起诉期是指什么?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


·2023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中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其实也属于一种特殊主体的犯罪,此时要求只能有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虽然在犯罪主体上面与挪用资金罪一样,但实际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同,最终......


·虚开增值税票罪辩护方法有哪些
      虚开增值税票罪辩护方法有哪些?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


·合同到期房东收回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合同到期房东收回房子的依据是什么?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2、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如果还处于哺乳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作为这个期间内相对处于弱势的女方来说,还是可以提出离婚的。首先,你们夫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对房产啊、车子啊或......


·房屋质量鉴定事项具体有哪些
      房屋质量鉴定事项具体有哪些?房屋质量鉴定事项具体包括房屋结构可靠性、房屋的完整度以及装修是否合格等,在住进新房之前,消费者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即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


案件审查起诉期是指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