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在房子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构成买卖不破租赁,房屋没有使用和买卖不破租赁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买卖不破租赁”的要式条件
  
  第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等方面判断);
  
  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物是否由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等方面判断);
  
  第三、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现实生活中主要从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是否承担了维护义务如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方面判断);
  
  第四、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二、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三、租房合同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正常情况下,租客签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肯定就要正式开始使用所承租的这套房子,但是只要租客没有违反合同当中的约定,在租赁期间有没有实际使用这套房屋也并不会影响到房东的合法权益,租客不使用,也根本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总结: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在房子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构成买卖不破租赁,房屋没有使用和买卖不破租赁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买卖不破租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旅游意外保险的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旅游意外保险的索赔流程是怎样的?一、旅游意外保险的索赔流程是怎样的与保险机构或救助机构取得联系,了解理赔需准备的材料,收集、获取理赔凭证据,领取赔款。现在人们崇尚新兴的娱乐方式,......


·无证驾驶免拘留证明怎么开
      无证驾驶免拘留证明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去不同的地方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免于拘留的,提供身份证或者户口簿证明年龄就可......


·信用卡诈骗会判几年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殴打孕妇应当怎样处理
      殴打孕妇应当怎样处理发现殴打他人的,不管受害人是不是孕妇的,应当先对殴打行为进行制止,然后报警处理。报警之后,派出所立案的24小时之内会给受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受害人去到法医鉴定......


·国家允许的最高利息是多少
      国家允许的最高利息是多少?在如今互联网经济大盛的时代,催生了一批网络借贷的公司,他们靠着高额的利息费存活,我们也听说过很多大学生借一万还十万,没人性的甚至让你倾家荡产的新闻,不得不......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刑法规定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