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买卖不破租赁需要在合同里体现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需要在合同里体现吗?
  
  买卖不破租赁一般不需要在合同里体现,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要式条件
  
  首先,租赁物的租赁法律关系已经形成,主要具备如下认定标准:
  
  第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等方面判断);
  
  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物是否由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等方面判断);
  
  第三、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现实生活中主要从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是否承担了维护义务如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方面判断);
  
  第四、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具备上述条件,即使买受人不知道该租赁合同存在,租赁法律关系仍然能够对抗该买受人。
  
  其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产生租赁关系自动延续的法律事实,主要认定标准:
  
  第一、 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受让人在受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与承租人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成为一个新的出租人,继承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要受该租赁合同的约束;
  
  第三、 如果出租人没有将所有权变动的事项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向原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效力自动及于受让人。
  
  在合同当中不仅不需要体现买卖不破租赁,法律上甚至都没有强行规定房东卖房子的时候必须要告知租客,但实际操作中在买方厌烦的过程中,租客都会知道的,租客本身也不能左右房东卖房的这种决定,关键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要提前写清楚房子是承租状态。
  
  
总结:一、买卖不破租赁需要在合同里体现吗?买卖不破租赁一般不需要在合同里体现,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我们想用别人的商标,怎样使用他人商标不算侵权?
      侵权,未经他人同意,在广告中使用他人的商标就算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


·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效遗嘱要具备哪些条件?
      有效遗嘱要具备哪些条件?有效遗嘱要具备哪些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


·股东能自行买卖股份吗
      可以,但是有限制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买卖不破租赁需要在合同里体现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