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惩罚性赔偿有哪些领域可以得到?

  惩罚性赔偿有哪些领域可以得到?
  
  一、惩罚性赔偿有哪些领域可以得到?
  
  民法上的赔偿以填补损害为原则,使受害人恢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因此,对于超出损害部分的请求数额是不予支持的。但是,对于某些情形,法律规定了加重的惩罚性赔偿,对侵权人进行惩罚。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引入惩罚性赔偿前,我国惩罚性赔偿主要存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食品安全领域、商品房买卖领域。
  
  《民法典》第120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故,对于存在缺陷的产品,被侵权人有权向明知该缺陷并生产、销售的侵权人主张惩罚性赔偿,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标准,《民法典》并未规定,实践中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惩罚性赔偿的功能
  
  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
  
  二是对不法行为人的惩罚、遏制功能。
  
  惩罚性赔偿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
  
  传统民法上的“损害赔偿之最高指导原则在于赔偿被害人所受之损害,俾于赔偿之结果,有如损害事故未曾发生者然”,即损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害的权利恢复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惩罚性赔偿除了包括体现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功能的补偿性赔偿部分外,还包括体现惩罚性质的惩罚性赔偿部分,这就突破了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的“最高原则”,其结果是,受害人因法律的规定,通过惩罚性赔偿,获得了较受害前更多的“利益”,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害的权利增值。也就是说,惩罚性赔偿是一种超过实际损失额而给予的赔偿。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此项功能,有的学者认为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提供补偿性赔偿对精神损害不能提供的救济;
  
  第二,在受害人人身受到伤害而损失很难证明的情况下,更充分地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害;
  
  第三,补偿受害人提起诉讼所支付的各种费用。
  
  前面第一方面的体现实际上是最初的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即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替代,而非今天我们所说的惩罚性赔偿的功能;第二方面的体现,是因为损失难以证明而采取变通的方法计算损失,其赔偿结果只相当于补偿性赔偿部分,并无惩罚性赔偿部分;第三方面的体现,由于有些国家规定对诉讼等费用并不计算在赔偿范围之内,所以是惩罚性赔偿超损失赔偿功能的体现之一。
  
  惩罚性赔偿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第一,补偿性部分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予以“等值”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第二,惩罚性部分在受害人受损范围之外,提供超损失的赔偿,并对受害人在补偿性部分不能得到的、受害人为获得赔偿而支付的费用予以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惩罚性赔偿一般是针对于受到损失的人才公给的赔偿费用,而且惩罚性赔偿所涉及到的领域也很广泛,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保受害者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总结:惩罚性赔偿有哪些领域可以得到?一、惩罚性赔偿有哪些领域可以得到?民法上的赔偿以填补损害为原则,使受害人恢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因此,对于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打架帮凶法律上怎么判
      打架有主谋有帮凶涉嫌构成聚众斗殴罪,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凶按照从犯进行减轻处罚。对于打架主谋的判刑比较重,帮凶相对减轻处罚。具体的处罚需要按照实际的案......


·增加抚养费要满足哪些条件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当时,需要实际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但在之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也是有可能实际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这里就包括了增加抚养费和减少抚养费两种情况。但不管是哪种......


·法院开唯一监护人证明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法院开唯一监护人证明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监护人证明书(格式如下)(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在企业上班,我们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双方违约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违约方就需要支付一定......


·可以收养亲戚的子女吗?
      可以收养亲戚的子女吗可以,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条件中“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送养人条件中“有特殊困难无......


·续展提前多长时间可以续展
      续展提前多长时间可以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


惩罚性赔偿有哪些领域可以得到?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