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二)以独立的犯罪构成中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标准所作的区分。
(三)叙述的犯罪构成与空白的犯罪构成
(四)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这是以犯罪构成内部的结构状况为标准所作的区分。
二、拒不认罪免于刑事处罚吗?
1、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犯罪人确实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免于刑事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对证据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
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证据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共同指向同一待证事实,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三、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法院审理案件,对拒不认罪没有证据的,不能宣判。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这里可以非常明确的告知各位刑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其实在大家不了解犯罪构成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到维护自身的权益的。我们之所以只在开头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犯罪构成的分类,就是因为所谓的空白犯罪构成或修正犯罪构成,这都不是三言两语能解释清楚的。
总结: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一、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二)以独立的犯罪构成中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标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离婚一年内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一年内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之后的相关债务与夫妻的另一半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夫妻双方已经进行,如果对于双方在离婚之后的共同债务有争议的话,可以重新要求法院进行分割。1、婚前个人......
·如何获取婚外情证据?
如何获取婚外情证据?如何获取婚外情证据??1、自家取证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如果进入自家床边,举起摄像机“咔嚓”拍下床上实况,照片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法律保护的是公......
·兰州亲子司法鉴定的相关程序有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孩子都是从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养到大不容易,但是现在社会鱼龙混杂。养到大的孩子也存在医院抱错了,结果发现是别人家的孩子的糊涂事情,不管怎样,父母与孩子之间已经产生......
·住房问题现在已经成了大家在生活当中必须要解决的头等大事,而且
住房问题现在已经成了您在生活当中必须要解决的头等大事,而且因为我国的房价过高问题其实就引发了房地产市场各种各样的购房陷阱。有时候公民过于关注房子的价格,而忽视了房屋的质量和相关产权......
·股票的形式及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
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