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试用期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一、试用期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者权利包括哪些?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在用工期间,对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或者是工作失误等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的员工,有权直接辞退,但是如果是无缘无故的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或者是人民法院起诉。
  
  
总结:一、试用期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监护权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监护权怎么写?一、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监护权怎么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一、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定民间借贷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法院在审理中是否应当认定其效力,......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的流程有什么?
      在我国,公司只要是进行注册了以后,就会有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行驶权利和义务。同时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只是变更的程序会比较麻烦,了解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的流程会......


·玩忽职守辞职辞退有可能吗?
      玩忽职守辞职辞退有可能吗?一、玩忽职守辞职辞退有可能吗?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如果受到刑事处罚,肯定开除,如果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就要看所犯错误的情节,单位会给与具体的处......


·202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有哪些
      202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有哪些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有哪些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


·重婚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是什么?
      重婚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是什么?重婚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是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和公安机关来进行管理,根据《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


一、试用期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