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超过约定期限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了房屋或者其它辅助设备并且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为不可预见的一些原因,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己居住的,或者出租的房屋发生了重大的损坏,有倾倒危险急需进行改建,并经有关房管部门确认的。
二、租房合同的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三、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租客和房东在租赁关系当中所具有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相对的,租客要求房东尊重自己的同时,也要认识到自己,也是有义务遵守租房合同当中的一些条款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出租人不能因自身的利益无缘无故的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那样的话是违约的。
总结:一、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交通事故责任方保险赔偿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事故责任方一定要及时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也要及时协助处理相关的事项。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保险怎么赔偿呢?我国的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百件,原......
·一、法律规定男方吸毒离婚赔偿会不会有?
一、法律规定男方吸毒离婚赔偿会不会有?吸毒不会有离婚损害损害赔偿,吸毒的离婚财产分割,参照一般的财产分割处理。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民法典......
·几级精神病不判刑
没有分几级。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
·企业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企业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1、产权界定产权界定即界定财产的归属关系,判定归某个民事主体所有或控制。产权界定的过程就是确定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处......
·一、执行异议之诉买卖不破租赁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一、执行异议之诉买卖不破租赁的审理时限是多久?执行异议之诉买卖不破租赁的审理时限是6个月,执行异议之诉,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
一、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