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哪些

  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哪些新的规范?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施工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
  
  县级及以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
  
  施工总承包合同应当使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F-2007-0203),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文本。
  
  第六条
  
  施工合同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施工系列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不得扰乱建筑市场秩序,不得非法干预施工系列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八条
  
  代理签订施工系列合同的,代理人应当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第九条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第十条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实质性内容包括建设规模、承包范围及方式、工期、质量、价款等。
  
  第十一条
  
  所有的地级市和直管市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备案均在网上进行,县市施工合同逐步实现网上签订和备案。
  
  第十二条
  
  施工合同签订和备案按下程序进行:
  
  1、合同当事人通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登陆“湖北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施工合同(草案稿);
  
  2、合同双方就施工合同(草案稿)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次登陆“湖北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并上传施工合
  
  同和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3、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对上传的施工合同和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通过;
  
  4、合同当事人下载并打印出带条型码和备案水印的施工合同,进行签字盖章及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需分包,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或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人不得转包或再行分包(劳务作业除外)。
  
  第十四条
  
  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二)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三)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四)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第十五条
  
  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二)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三)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
  
  (四)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五)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第十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双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
  
  从上文可以看出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了新的规范,新规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资质审查更为严格,增加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明确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之,以上种种措施也是为了保证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合法权益。
总结: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哪些新的规范?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应具备的条件如下: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三方对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三方对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重婚罪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的种类和刑量。不同的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法定刑,那么对于重婚罪而言,您知道其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是什么《民法典》第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


·目前存在的非法集资的分类主要有哪几种?
      在目前社会浮躁的整体风气下,总有一些人想要空手套白狼,梦想着一夜暴富。因此,非法集资也就有了适合其生存的土壤。那么,目前存在的非法集资的分类主要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


·发现妻子重婚怎办能报警察吗?
      发现妻子重婚怎办能报警察吗?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重婚罪既可以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


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