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首与坦白有何区别?

  区分自首与坦白的界限,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所谓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所谓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自己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理的行为。坦白的本质在于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交待其已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坦白与自首在某些方面存在相同之处:1、均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2、都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3、都是犯罪分子犯罪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心理的外在表现形式;4、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等。
  但二者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区别:1、自首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坦白是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即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2、自首的犯罪分子供述自己罪行时的态度是自动的,而坦白的犯罪分子供述自己罪行时的态度是被动的。3、自首所交待的罪行即可以是已被发现的罪行,也只可以是尚未被发现的罪行;而坦白所交待的罪行只限于已被发觉、被指控的罪行。4、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的情节,而坦白只是酌定从宽处理的情节,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自首比坦白的从宽处罚幅度要大。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自首从宽处罚的制度,而没有对坦白从宽处罚进行规定。5、自首可以向司法机关自首,也可以向其他机关、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自首;而坦白只能是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坦白,而不能向其他机关或组织坦白。
总结:区分自首与坦白的界限,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所谓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所谓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和解?
      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和解?一、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和解1、行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缓刑、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故意犯罪的;2、行为人多次犯罪的;3、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导致的,涉枪......


·醉酒驾驶或者在道路上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驾驶或者在道路上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离婚什么情况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原则上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都是法定的义务,当然这一般针对亲生父母子女之间。因此,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那也是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要支付抚养费。但有些......


·根据我国法律土地使用权为政府是否可以收回?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公民个人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的,也就是说在土地上建造一些房屋或者从事一些其他的经营活动。当然,我国对于土地使用权也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很多普通老......


·强奸未满14岁少女怎么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将强奸未成年少女的犯罪统一定为强奸罪,不在区分强奸少女和强奸妇女罪,只在量罪情节上有区别。一、强奸未满14岁未成年人会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


·存单质押贷款种类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种类有哪些一、存单质押贷款种类所谓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未过期的存单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规定期限内偿还的业务,存单质押贷款包括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和个......


自首与坦白有何区别?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