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中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因为涉嫌经济犯罪,特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诉讼中止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三、刑事中止情形: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四、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有哪几种
  
  中止审理是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案件如果在中止审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写一份申请书只有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之后才可以实施,中止审理的案件一般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把所有的条款写清楚,只有合理、合法才能进行审批。
  
  
  
总结: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一、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王某某诉申请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


·对于一项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质量的合格就是工程质量最基
      对于一项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质量的合格就是工程质量最基本的要求,而在工程的监督方面涉及到各个部门的严查,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细节也非常的严谨,那么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要点有哪......


·辞退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


·不安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不安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我国法律赋予了人们许多的权利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在实践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不安抗辩权与留置权等等,这些权利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订立自书遗嘱找不到执行人可以吗?
      订立自书遗嘱找不到执行人可以吗?订立自书遗嘱找不到执行人是可以的,自书遗嘱在订立时并不强制必须要指定遗嘱执行人,具体理由如下: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