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怎么办?
一、对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异议,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决议,如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补偿费如何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般就是承包户。 对于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分三种情况: 第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第二,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第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这里,被征地农民应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体安置还是其他单位,还是不做统一安置。另外,根据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6月26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得截留。
总结:一、对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异议,由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挪用公款借给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构成何种犯罪
挪用公款借给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构成何种犯罪?涉嫌挪用公款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
·商业秘密的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商业秘密的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一、商业秘密的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
·奶奶可以投靠孙子落户城市吗
可以,根据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新生儿落户流程:1、随父母自愿选择。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
·一审开庭后多久会判决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
·哈尔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怎么帮助完成离婚程序?
美满的婚姻偶会遭遇不幸而后破裂,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会有财产纠纷困扰双方,这时选择一个专业的律师是最好的解决方法。那么在哈尔滨离婚时,哈尔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怎么帮助完成离婚程序呢?......
·组织卖淫嫖娼的怎么判刑?
组织卖淫嫖娼的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对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