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不破租赁办理异议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办理异议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的除外。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薄记载的事项错误的,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办理异议登记的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
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二、如何正确理解“买卖不破租赁”?
这其中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买卖不破租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看出,法律设立这一制度的本意旨在通过维持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来保障承租人对房屋继续使用的权利。其构成要件通常被认为应当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房屋的所有人或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将房屋转让给买受人;房屋已经交付承租人使用,即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出租行为之后。从租赁行为的效力分析,其生效的前提之一应当是房屋应当交付给承租人居住使用。
并不是所有情形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以下这些情况,是不该原则限制的: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此外,如果租赁物所有人被宣布破产,法院在依法处置破产财产导致租赁物权利主体变更时,通常也被认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综上所述,买卖不破租赁实施有一定条件,其中就包括要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登记备案。当事人对房屋租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去登记及办理异议登记,带上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及房产证等材料。对于承租人来说,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买卖不破租赁方面知识。
总结:一、买卖不破租赁办理异议登记的程序是什么?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新补充?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新补充?房屋拆迁是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就如武汉来说,为了能使土地得到更合理的利用,近年来的武汉房屋拆迁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而政府为了给民众相应的拆迁赔......
·抽逃出资的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
抽逃出资的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
·疫情期间大量倒卖假口罩犯法吗
疫情期间大量倒卖假口罩犯法吗?疫情期间大量倒卖假口罩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
·合伙企业能当公司的股东吗?
合伙企业能当公司的股东吗?一、合伙企业能当公司的股东吗?合伙企业能当公司的股东,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
·借贷中可以约定较高利息吗
借贷中可以约定较高利息吗一、借贷中可以约定较高利息吗贷款可以附带利息,但是利息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
·赡养费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赡养费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赡养费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
一、买卖不破租赁办理异议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