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招摇撞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盗窃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盗窃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
  
  二、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前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三、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如果招摇撞骗的金额过于的巨大会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在对招摇撞骗罪进行量刑时不仅会根据造成的非法利益,同时还是会根据招摇撞骗的次数、造成的后果以及冒充的对象来量刑的,这样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结:一、招摇撞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不同,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2)行为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隐瞒传染病疫情触犯哪些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


·高空坠物一起赔偿受害人吗?
      高空坠物一起赔偿受害人吗?建筑物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毋庸置疑,具体侵权人就在建筑物使用人范围内,但是,很多高空抛物、坠物案中在客观上......


·结婚时间短,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结婚时间短,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


·实现担保物权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实现担保物权是否诉讼时效中断实现担保物权一般不会诉讼时效中断,物权明确了抵押权的行使期间,对质权又不明确,所以对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会在三年内行使,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时候债......


·民法总则一百七十二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一百七十二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在许多民事诉讼中都会有代理人的存在。代理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当事人的亲属或其他人员。我国对于代理人资格有一定的要求,如果当事人并无代理权......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商业经营活动的日趋活跃,越来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商业经营活动的日趋活跃,越来越多的普通市民参与到商铺租赁和商业经营活动中来。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专业知识和业务不熟而发生一些纠纷。而要想避免纠纷的......


招摇撞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