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法规原则是怎样的
买卖不破租赁法规原则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据上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①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买卖不破租赁”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限制;
②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综上所述,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原则新房东所有权不能对抗承租人的租赁权,以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利而存在的,所以如果租赁期限未到期的,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物品,而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总结:买卖不破租赁法规原则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一、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
·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公司的形式是分为很多种类的,不同的公司形式他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一些具体的情况是有所不同的。可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最......
·全国大力整治“大棚房”,农民真的会开心吗?
一、全国大力整治“大棚房”,农民真的会开心吗? 国家之所以要严查农村“大棚房”,是因为这些违规的大棚房占用的土地是从农民手里流转过去的耕地,甚至还占用基本农田,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农......
·合同评审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评审的内容有哪些?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我们整理了广东省盗窃罪量刑细则内容,如下: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
·担保人能作为他项权人吗?
担保人能作为他项权人吗?担保人作为我国的一类具有民事连带责任的保人在我国的社会上较为常见,一般作为一方向进行贷款或抵押行为时,不能够获得相应的资格,找人担保进行的相关责任人。那担......
买卖不破租赁法规原则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