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吗?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1、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2、租赁合同虽然未经过登记,但该合同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已由出租人(租赁物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所以,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房东的,如果说在出租的过程中,房东把房子卖给其他人的话,这种做法是可以的,在更换的产权人之后,自己的租房合同一般来说不会发生改变,原本的出租时间和租金都不会发生任何改变,只是说房东的名字需要改变一下。二、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买卖房屋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审判实践中,法律关系交替的时间点很重要。由于房屋买卖而产生租赁合同的主体变更,主体变更的时间点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时间,也就是房屋权利变更登记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之规定,该时间点为房屋权利变更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时。3、移转于买受人的权利。转移权利的范围为租金请求权;承租人提供的担保,如定金、抵押金、保证金等;合同终止权。但出租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因出租人地位的移转而受影响,独立存在。4、移转于受让人的义务。租赁物继续由承租人使用收益,买受人负有使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持符合约定的用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买受人违反上述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租赁人的权益,对于任何被租赁的房屋,若是在租赁合同签署之后,还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那么之后房东若是想要件该房屋售卖出去,就必须要告知承租人,若是承租人没有购买房屋的想法,在租赁期间,承租人的权益会受到买卖不破租赁规定的保护。
  
  
  
总结: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吗?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1、经过登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不返还提成非法集资能够返还本金吗?
      对于非法集资的现象,现在是越来越猖獗了,那么如何识别这种行为成了我们现在主要提升的一种能力,对于被骗的非法集资钱能够返回吗?根据有关的说法,对于非法集资的本金是可以通过一定的维权的......


·轻微伤派出所抓人流程是怎样的受害人到当地派出所报
      轻微伤派出所抓人流程是怎样的受害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或者群众打电话举报,派出所在接受受害人的报案或者人民群众的举报之后,往往就会出警到现场进行处理,然后会委托法医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


·一、规定网签和租赁备案吗?
      一、规定网签和租赁备案吗?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继承方式。而被继承人要是想自己的遗产通过遗嘱方式继承的话,则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要搞清楚,我国关于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针对这问题,我们马上在......


·刑事诉讼法移送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有很多案情特别复杂的刑事犯罪,初级人民法院会在审理过相关的卷宗以后直接将案件移送审理,案件的移送并不是说初级人民法院不具备审理的资格,而是因为这种犯罪行为的最终的量刑是很有可能非常......


·对于高速路倒车怎样处罚?
      一、对于高速路倒车怎样处罚?收费站上高速路口倒车会被直接扣除掉12分,如果是出高速收费站,那么倒车是算违章的,罚款200元,扣12分,如果你是进高速,那么是不算违章的,没事的。1、在......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