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遇到“未批先占”,农民应该怎么办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遇到“未批先占”,农民应该怎么办 对于“未批先占”的行为,应该向相关部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政府信息公开表明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请求国土资源部门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或相关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如果国土资源部门涉及行政不作为,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6项之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向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土地征收相关法律 “未批先占”这种违法占地行为十分常见,其中的“批”其实是两层意思,一是农用地转用审批。二是土地征收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也就是说,只有在获取了这两种批文后,征地才能开始进入实施阶段。实践中没有获取征地批复就开始动工占地、强拆被征地农民房屋的情况并不鲜见,这无疑是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表现形式。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民生项目”,有关部门“保项目”的心态严重,有时会放任土地违法事实的存在,这也是当下这种现象始终无法得到根本改善的原因所在。 土地未批先占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农民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申诉,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利用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手段维护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总结: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遇到“未批先占”,农民应该怎么办 对于“未批先占”的行为,应该向相关部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政府信息公开表明没有征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
一、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一、没有社保怎么在合肥买房子?
一、没有社保怎么在合肥买房子?没有办法买房。只要合肥房屋限购政策仍在执行中,你并非本地常住户口,没有社保,你就没有买房资格。外地人买房需要的条件具体为:1、个人身份证,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温费是不是必须发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不违法的工作都会得到一些补贴,比如说车费方面的补贴,再比如说天气炎热的时候发放的高温补贴,这是我国法律严格规定的,但是实际......
·中国对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欺诈发行债券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
·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几种?
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几种?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减刑适用如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判缓刑要交罚金,一般按照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遇到“未批先占”,农民应该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