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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情形是什么

  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情形是什么
  
  一、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 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 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
  
  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方面有本质的区别:
  
  1、商业三责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6万元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责任限额改为122000)内予以赔偿。
  
  2、出于有效控制风险的考虑,商业三责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其保障范围远远大于商业三责险。
  
  3、商业三责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各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将实行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综上所述,对于购买了保险的情况,保险生效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如果在第三者责任险中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等所有代管的财产的情况,那么都是不再保险赔偿的范围内的,所以索要赔偿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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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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