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招摇撞骗治安行为的认定处罚是什么?

  招摇撞骗治安行为的认定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二、与诈骗罪的界限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5)犯罪目的的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犯罪分子存在的招摇撞骗行为,是达不到构成刑事责任的标准的,这种情况下在治安处罚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可以依照治安处罚的相关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总结:招摇撞骗治安行为的认定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企业规章制度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仔细考虑,尽量降低法律风险。第一,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


·如果离婚小孩子抚养权判给谁
      如果离婚小孩子抚养权判给谁一、如果离婚小孩子抚养权判给谁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


·离婚诉讼立案后流程怎样办理
      离婚诉讼立案后流程怎样办理一、离婚诉讼立案后流程怎样办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


·在商场摔伤怎么处理
      在商场摔伤怎么处理一、在商场摔伤怎么处理现代商厦已摆脱那种只为购物而购物的传统习惯,而趋向多功能和综合性丰富的商场,这样的商场成为城市居民购物的中心。那么这样的商场出现的越多,安全......


·竞业限制如何补偿?
          1、 竞业限制(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


·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吧。一、离......


招摇撞骗治安行为的认定处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