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二、民事诉讼中的受理时间1、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公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规定的,就必须要受理,通常情况下是在7日之内做出决定,符合立案标准的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的话则就会通过裁定的方式,不予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而要是当事人对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民事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酒精血捡95要拘留多长时间?
酒精血捡95要拘留多长时间?1、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2、血液酒精含量在......
·肇事逃逸半年是否还在追诉时效内
肇事逃逸半年是否还在追诉时效内?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是有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但逃逸半年还未抓获的依然在追诉时效内。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
·合同违约金15倍的规定合法吗?
合同违约金15倍的规定合法吗?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是否是特殊主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我国立法机关重点关注的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近年来呈高发的态势。但实践中,就能哪些人可以构成此罪呢?也就是说,我国对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是否做出了......
·一、老人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老人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家庭遗产分割协议人:协议人甲,长子:,身份证号码:;协议人乙,次子:,身份证号码:;协议人丙,长女:,身份证号码:;所分割的家庭遗......
·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违约责任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承担违约金。具体来说,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违约责任呢?如果以违约金的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么劳动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
民事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