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拆迁之巨大数额搬迁奖励诱饵,搬还是不搬?

  一、房屋拆迁之巨大数额搬迁奖励诱饵,搬还是不搬?  1、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巨大数额搬迁奖励的出台是基于房屋拆迁补偿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的产物。因此你所得到的房屋拆迁补偿是否符合本区位的市场价值,是否保障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法律原则。没有则别签字勿搬迁。  2、是否符合先补偿后拆迁原则。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搬迁奖励是房屋拆迁过程中必有的补偿条款,并不能以期限规定之,以此逼迫被拆迁人签字搬迁。搬迁奖励宗旨在于鼓励被拆迁人配合及支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的一种物质及精神双重补偿。  二、法律规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第四款,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指出: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
  
  
  
总结:一、房屋拆迁之巨大数额搬迁奖励诱饵,搬还是不搬?  1、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巨大数额搬迁奖励的出台是基于房屋拆迁补偿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可否给股东借款?
      股份有限公司可否给股东借款?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给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等股东借款,《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根据以上规定,......


·2023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


·我国的私募基金怎么操作?
      我国的私募基金怎么操作?一、私募基金怎么操作?1、选定私募基金购买渠道常见的购买渠道有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渠道、经纪商销售渠道、第三方平台销售和银行销售渠道等。2、预约默认T日为私......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生事故情况来赔偿的。按照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


房屋拆迁之巨大数额搬迁奖励诱饵,搬还是不搬?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