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
  
  破产管理人为了尽可能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通过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来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
  
  1、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在租赁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并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将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对于上述概念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对此进行了细化: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上述法律规定均为普通法,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除了适用普通法以外还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等特别法的规定,且特别法的规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法律位阶高于普通法。租赁房屋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即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受到《企业破产法》的调整,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立法精神,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清算中的适用。
  
  2、《企业破产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破产财产的拍卖竞买人对于破产财产的权利负担十分谨慎,如果作为破产财产的租赁房屋上尚存在租赁权利的话,将会使破产财产的价值大幅度的贬损,或是拍卖价格过低、或是无人竞拍,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严重者可能导致债权人会议无法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同时,如果未能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清算中的适用,认可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话,会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优先于法定优先权、抵押权等在先权利,破坏了企业破产的法定清偿顺位。故破产管理人为了尽可能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通过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来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
  
  其法律依据即为《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解除或者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破产管理人通过此种方式清除破产财产的权利负担,保持破产财产的价值稳定。
  
  二、如何在破产清算中保障承租人的权利
  
  1、破产管理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后,承租人可积极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财产的分配情况获得合适的清偿。
  
  2、破产财产拍卖时,承租人可以承租人的身份向管理人申请获得优先购买资格参与竞拍,从而避免装修等实际损失。
  
  三、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
  
  买卖不破租赁例外的情形总结如下:
  
  1.租赁物是动产的。
  
  2.先抵押后出租的。
  
  3.被查封后出租的。
  
  4.租赁物为破产财产,且在破产处理过程中。
  
  综上所述,对于买卖不破租赁一般在破产当中是并不适用的,但是承租人可以要求或者债权赔偿,同时在这个情况下承租人也可以申请优先获得购买该破产财产的权利,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保障了承租人的权利的。
  
  
总结: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破产管理人为了尽可能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通过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来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1、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名人肖像权侵权的法律救济是什么
      所谓名人还是普通人这只是在生活当中人们把有些人进行了区分而已,而在您口中的名人无非也就是社会影响力比较大一些,不过侵犯肖像权这并不是单纯的针对名人的,只不过相对来说名人的肖像权被侵......


·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吗?
      ?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吗?会邮寄给对方的,因为法院如果下达限制高消费令,也是必须当事人亲笔签收的。“限制高消费......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样?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样?一、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样?报废车辆有违章没处理的,会导致该车辆不能办理其它业务,但对驾驶证没有影响。车辆报废需要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车管所按规定将......


·近年来我国和外国的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人民和外国
      近年来我国和外国的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人民和外国人民的有效沟通使得跨国恋的情侣越来越多,有不少更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般我们把跨国结婚的婚姻称为涉外婚姻,我国对本国夫妻......


·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有谁支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


·民法典146条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146条是怎么规定的?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146条所规定的通谋虚伪......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