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招摇撞骗能否治安处罚?

  招摇撞骗能否治安处罚?
  
  一、招摇撞骗能否治安处罚?
  
  招摇撞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1、初次招摇撞骗,数额不大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数额不大的;
  
  (2)初次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3)多次招摇撞骗,累计数额不大的;
  
  (4)组织多人招摇撞骗,数额不大的。
  
  二、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存在哪些区别?
  
  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有共同的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
  
  1、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不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则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冒充的对象不一样,招摇撞骗罪冒充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招摇撞骗行为的冒充对象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医生、记者、教授等其他人员。
  
  三、哪些情况可以追究招摇撞骗分子刑事责任?
  
  1、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2、初次招摇撞骗,数额巨大的;
  
  3、多次招摇撞骗,累计数额较大的;
  
  4、组织多人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5、组织未成年人招摇撞骗的;
  
  6、曾因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被判处过刑罚的;
  
  7、一年内曾因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8、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招摇撞骗的;
  
  9、其他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招摇撞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情节尚不构成犯罪的,派出所可以对当事人治安处罚。手段除了治安拘留,还可以罚款,通常上都是拘留为准。治安拘留的期限不超过十日,另外,招摇撞骗导致受害人钱财损失的,其应当被处罚后承担民事赔偿。
  
  
总结:招摇撞骗能否治安处罚?一、招摇撞骗能否治安处罚?招摇撞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劳动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一、劳动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


·商标故意侵权案件的处罚是什么?
      商标故意侵权案件的处罚是什么?商标故意侵权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


·具体解析:
      具体解析:首先,就继承来说,如果不存在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户口是否和父母在一起不影响两个儿子继承权的平等性,两个儿子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法......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通常对公民的身体实施了伤害行为的,那么多数就是对身体权构成了侵害,此时需要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侵害身体权......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赔偿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赔偿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


·商标被抢注怎么办,都有什么方法?
      商标被抢注怎么办,都有什么方法?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


招摇撞骗能否治安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